發文字號:賦稅審字第 1140001298 號
中華民國財政部賦稅署
稅務審查科
Taxation Bureau, Ministry of Finance (Taiwan)
財政部賦稅署
臺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 2 號
中華民國 114 年 12 月 11 日
稅務資料補正通知
主旨:為辦理貴公司稅務申報資料之複核作業,請於文到三日內提供相關補充文件。

一、 本署針對貴公司近期申報之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資料進行例行性查核,發現部分申報項目與系統登錄交易紀錄有所出入,為釐清實際狀況,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二、 請於收到本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檢具下列文件之電子檔或紙本,寄送至本署審查科:

📑 應備文件清單與說明表

下載附件清單

(請依清單內容準備檔案)

三、 如逾期未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全,本署將依《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進行後續稽徵程序,並得依同法第41條規定移請司法機關偵辦。

財政部賦稅署 審查科 承辦人
王正浩 專員